泸县教研〔2023〕44号 关于申报2023年度县级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
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教研室
泸县教研〔2023〕44 号
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教研室
关于申报 2023 年度县级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各镇(街道)教育管理中心:
按照《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申报 2023 年度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》(泸教科〔2023〕126 号)文件精神和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泸县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规划
2023 年度县级教育科研课题分设为五类项目:泸县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、乡村教育发展专项、体育教改专项、尖创新人才培 养专项和国家安全教育专项。(申报指标见附件 1)
(一)泸县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。
(二)乡村教育发展专项。由县城所在地以外的学校,围绕 学校建设、德育、教师发展、课程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申报课题。
(三)体育教改专项。选题围绕新时代体育教育教学改革方 面申报课题。
(四)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。选题围绕新时代背景下创新 拔尖人才早期识别早期培养,在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、 师资管引培用、课程建设、课堂育人方式、过程评价、专项特色 举措等方面申报课题。省一级示范学校和省级领航学校原则上各 申报一项,该专项课题不占申报学校指标,课题负责人不受资质 限制。
(五)国家安全教育专项。选题围绕中小学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融入学科课堂教学、国家安全教育的特色主题活动课程开发、 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、国家安全观教育微课资源建设、教师的国家安全教育素养提升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的校本机制创新等方面申报课题。市基地学校申报,不占申报学校指标。
二、课题负责人及主研人员资质
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课题 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。不具有相应职称的,须由 2 名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一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。
本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及前五名主研人员限报 1 个县级课题。已承担县级及其以上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 责人申报。
规模较大的学校(专业教师 100 人及以上)申报数不超过 2
项,其他学校申报数不超过 1 项,2018 年至今立项课题未按时开题、结题的单位不能申报。
三、相关事宜
(一)本年度已申报省级课题不再申报。
(二)本年度申报中小幼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未被 立项的课题,可按照县级课题申请书模板重新填写,提交申报县 级课题。
(三)各课题组填写《泸县教育科研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(附件 2)(签字和盖章页面拍照粘贴在评审书)、盲评表(附件 3)。
(四)各镇教管中心、直属校填写汇总表(附件 4),与评审书、盲评表等电子文本一起打包于 8 月 15 日前发657707727@qq.com,不交纸质文档。
(五)请各镇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注意平衡申报项目类别。
(六)联系人:刘朝贵(13778446688) 张永贵(13378258778) 附件:1.泸县 2023 年度拟立项县级教育科研课题指标表
2.泸县教育科研课题申请·评审书
3.泸县教育科研课题申请·盲评表
4.2023 年度泸县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
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教研室
2023 年 6 月 1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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